益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对市批民办学校进行2018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1 15:38 作者: 来源:益阳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教办通〔2018〕81号

 

益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对市批民办学校进行2018年度办学情况

评估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安化县教育和体育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决定对市批民办学校进行2018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对象

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

二、年检时间

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4日进行,具体到各校的时间见附件1。

三、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分为自查、核查两个阶段进行。

自查:各市批民办学校接此通知后,对照《年度办学情况评估评分表》,由学校逐项进行自查评分。

核查:由市教育局评估工作组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照《年度办学情况评估评分表》逐项核实评分。各学校需向市评估组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2.2017年度学校财务会计报告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

3.《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自查计分报告及证照文件等相匹配的相关资料;

4.风险防范机制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督促本区域内民办学校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同时对本级审批设立和管理的民办学校进行年度办学情况评估,以促进民办学校的规范发展。

2.为做好全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通报工作,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如实填报本区域内年度评估结果汇总表,并按时上报我局。同时报告本区域内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情况及在人、财、物等方面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情况。评估结果汇总表电子文档于2019年3月5日前发送至940455788@qq.com

3.各民办学校要充分认识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确保评估材料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法人代表、财会人员必须在学校等候评估。

4.年度评估情况将由我局综合汇总后全市通报,并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益阳市2018年度市批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

时间安排表

2.益阳市学校(中心)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3.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评分表

 

 

益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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