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2019年秋季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11 15:29 作者: 来源:益阳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益校综办通〔2019〕24号

 

益阳市秋季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把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着力维护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秩序。为做好秋季学校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查组织与方式

成立市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反恐办、市交警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检查时间为9月9日-20日。检查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一个区县(市)被抽查学校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各一所 (有两所是农村学校)。要通过访、问、看等形式摸清抽查学校的基本情况并填写好相关检查记录表。

二、督查内容

专项督查以校园及周边安全为重点,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核心,以改善校园周边环境为目标,按照重点突出、齐抓共管、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集中打击和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安全隐患,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

(一)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周边综合治理和学生矛盾排查化解整改行动,依法规范和清理小摊点、小食店、小饭桌,整治交通车辆违规行驶、乱停乱放现象,重拳打击黑恶势力和对学生敲诈勒索行为,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强化学校反恐防暴措施,严防群体性事件、群死群伤事故、暴力恐怖活动、极端伤害事件的发生。实行校内外巡逻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巡查,及时处置应急事件。

(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情况。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车辆隐患排查制度和定点维修保养制度,逐车排查车辆的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的车辆停运整改。校园内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校园内车辆出入管理。在有公共交通工具的中心城区和城镇,逐步取缔校车。

(三)学校食堂食盐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防食盐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学校食堂食盐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有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堂的原材料采购、加工、销售、餐具清洗消毒、每餐留样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保证学生每学期接受不少于8课时安全教育,做到人员、教材、课时、培训、演练五落实。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季节特点,及时组织教育活动,做好火灾、溺水、地震、踩踏等事故的预防工作。每月必须进行1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疏散演练。不断强化学校领导及安保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六)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校车校园安全监控平台建设情况,实现对校车校园的实时监控;完善校园警务室建设,校园警务室建设、“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警务器材配备是否达到标准;完善校园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校园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视频监控覆盖率100%。已经鉴定的D级危房一律拆除,决不允许学生在危房中上课以及从事就餐等活动。

(七)学校安全其他工作。严格实行管制器具和易致人伤亡物品的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校园“珍惜生命,拒绝管制刀具”的专项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排查,同时与辖地派出所联手打击校园周边非法贩卖管制刀具的不法商贩。严格规范进出学校大门制度,校内学生实现出入卡制度,外来人员实名登记和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带入校园。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教学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三、检查整改及结果运用

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学校或区县(市)教育局沟通并深入了解情况,进行现场交办。问题突出的向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下达督办函,被督办学校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区县(市)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整改结果要经学校负责人审阅同意后及时反馈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区县(市)教育局将相关情况反馈到市教育局。被检学校配合情况及被检学校对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年底对各区县(市)校园及周边综治考评。此次督导情况将在相关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 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2〕17号);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公务活动、使用公款餐不饮酒等8条禁令。

 

附件:1.益阳市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检查表                    

     2.益阳市学校反恐工作检查表

   3.益阳市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

4.益阳市学校食堂食盐检查表

5.益阳市校车安全检查表


 

                        益阳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