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残疾少儿九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 (二)残疾人初、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 二、机构设置 (一)内部设置设:办公室、聋教部、启智部、康复部、政教处、总务处。 (二)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基本情况 1.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是市教育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年未在职在岗人员69人,专业技术人员67人,工人2人;退休人员14人;另外聘人员16人。 2.现有在校寄宿生239人,小学173人,中学66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表1) 表2: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表3: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第三部分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度收入总计136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7.01万元,增长30.46%;支出总计120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4.72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工资调整经费;学校风雨文化连廊专项建设资金2016年底到位,2017年开工建设。 二、关于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368.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8.89万元,占 100%。
三、关于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20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78万元,占 83.98%;项目支出193.06万元,占16.02%。
四、关于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6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417.89万元,增长30.5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0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6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补发了职工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工资调整经费;学校风雨文化连廊专项建设资金2016年底到位,2017年开工建设。 五、关于关于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6.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3.39万元,增长30.4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9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1.10万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补发了职工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工资调整经费;学校风雨文化连廊专项建设资金2016年底到位,2017年开工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教育(类)支出 1182.59万元,占 99.13%,残疾人事来(类)支出 10.25万元,占 0.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 2万元,主要用于校车维护。 2. 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财政拨款支出 84.81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残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购置学教学设备。 3. 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财政拨款支出 14万元,主要用于园林、服装设计、美术等中职专业教学开支。 4. 2050701特殊教育财政拨款支出 1081.7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日常教学公用经费开支、人员经费支出、学生二免补一补助支出。 5.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财政拨款支出10.25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教学开支。 六、关于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93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外聘教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 7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教学设备)。 七、关于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万元,增长3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增加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其他(类)支出 12万元,占 1%。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296006财政拨款支出 1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教学设置等。 八、关于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46.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的4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35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了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占5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35万元,占46.16%。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了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购油和日常维护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3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接待252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内特殊教育学校交流学习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预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预算数802.68万元,决算数1368.88万元,增加56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省级资金129万元,城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中央和省级资金55万元,义务教育扩容改造补助资金68万元,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工资调整经费184.46万元。 2.预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预算数881.25万元,决算数1204.85万元,增加323.6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工资调整经费184.46万元,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2万元,中职烘焙室建设10万元,校舍维修34万元,启智操场建设15万元,感统室建设15.89万元,中职洗车专业建设14万元,教学购置2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此车主要殊教育残疾学生应急用车;无200万元以上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部门开展了总体绩效评价,但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