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特校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28 00:00 作者:刘宏 来源:益阳教育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3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80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2017年收入较2016年增加129.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预算中增加了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3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932.51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802.68万元,总支出较去年增加129.83万元,主要原因是:之一2017年年初预算中增加了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之二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二)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2016年年末决算数136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1356.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7.01万元,增长30.46%;主要原因是:之一201410月至201612月工资调整经费;之二是增了校园建设项目经费。

2.支出决算:2016年年末决算数1204.8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182.59万元,占98.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万元,占0.85%;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万元,占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0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6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201410月至201612月工资调整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单位运行经费决算76.1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特殊教育教学、师生教学教研活动、教师备课办公、校园维护等方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13万元,较上年减少13.9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项目更新学生学习设备后减少了日常维护费开支。

2017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36.2万元(含特殊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单位政府采购决算总额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77.7 万元,较上年减少1.9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购入的教学设备2016年继续使用。

2017年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4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的4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35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了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占5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35万元,占46.16%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了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保有量1

运行经费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购油和日常维护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3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接待252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内特殊教育学校交流学习接待。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截止2016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主要是特殊教育残疾学生应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度教育部门开展了总体绩效评价,但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 年度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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