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19-04-29 12:38 作者: 来源:资助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享受对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资助面约占在园人数的7.5%。

2.补好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天窗.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

文件依据:湘财教【2012】75号;湘教通〔2018〕113号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享受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学杂费。

享受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费。

享受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

4.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享受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生,资助面约占寄宿生人数的28.12%,其中国贫县、省贫县、少数民族县为40%。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文件依据:湘财预【2010】173号 ;湘财预【2015】54号

5.向普通中小学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辅材料。

文件依据:湘财预【2018】39号

6.补好非寄宿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天窗

文件依据:湘教通〔2018〕113号

三、普通高中阶段资助政策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享受对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生,资助面约占在校学生人数的15%,其中特困县、国贫县、省贫县、民族县按在校生的30%。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档下发标准。2018年起,提高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一按照最高档次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现阶段为每人每年3000元。

文件依据:财教【2010】461号;湘财教指【2015】110号 湘教通〔2017〕461号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

享受对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 1000元和其他高中每生每期800元。

文件依据:湘财教【2016】66号

3.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和教辅资料

文件依据:湘教通〔2017〕461号;湘财预【2018】39号

四、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1.中职免学费政策

享受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的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2400元,技工学校每生每年3200元。

2.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

享受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文件依据:湘财教【2012】82号;湘财预【2014】117号;湘财预指【2015】131号

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申请对象:户籍在益阳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和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政策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国家贴息。

文件依据:2015年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教财【2015】7号

全市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益阳市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4229658

资阳区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2663075

赫山区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4445316

沅江市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2707192

南县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5216767

桃江县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2659656

安化县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2915877

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56617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