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 作者:市信息办 来源:益阳教育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公布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

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的通知》(湘教通〔2015127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和专家评审,确定岳阳市华容县、益阳市南县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县”,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25所学校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株洲市茶陵县湖口中心小学112所学校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中小学网络联校”,湘潭大学 邹娟 老师的网络学习空间http://www.worlduc.com/SpaceShow/index.aspx?uid=1468869136个网络学习空间为“湖南省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示范网络学习空间”(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切实做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入选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各校信息化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大规模、普遍性应用,现就“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有关事项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对加快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进程的重要推动作用,切实担负起各级各类“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各市州教育局在今年年底前要启动实施市州级 “工程”,推动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全方位展开。未启动本级相应“工程”的市州,不得申报2016年度省级“工程”示范项目。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特别是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起区域内省级和市州级“工程”入选示范项目的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支持政策、确保经费投入、加强督促检查,要及时公布各项目示范工作任务落实、创新应用及示范推广进展情况,形成分工明确、配合紧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各“工程”入选示范项目要在申报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专家实地考察提出的意见建议(各入选示范项目的专家指导意见单独下发),进一步强化示范基础,认真梳理示范创新点,充实完善示范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工作目标、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责任主体、创新成果等,确保示范工作有序推进。请各市州、各高校汇总和审核本地本校“工程”入选示范项目的示范工作方案后,于 8 20 日前 行文报送我厅。今年年底,我厅将对部分入选示范项目落实专家指导意见和示范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不能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的项目将取消示范资格。各地各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厅信息化办联系,联系人:樊志良、吴日云,联系电话:07318471027289728326


四、为确保“工程”实施绩效,省本级财政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将对“工程”入选示范项目安排资助经费,重点支持各项目进行示范推广和引领辐射。其中,对每个“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县”安排200万元、每所“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安排50万元、每所“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中小学网络联校”的“网络主校”安排50万元、每个“湖南省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示范网络学习空间”安排0.5万元,今年按60%的比例安排首期资助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应对“工程”入选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各“工程”入选示范项目要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在“工程”入选示范项目在进入示范期中期时,我厅将对所有入选示范项目组织中期评估,重点评估各入选示范项目的创新应用情况及示范推广成效,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示范引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取消示范资格;对创新应用效果较好的单位,将同意继续示范并安排后续资助经费。

 

附件: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入选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2015 年7 月6



关于公布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doc(原文档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