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
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的通知》(湘教通〔2015〕127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和专家评审,确定岳阳市华容县、益阳市南县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县”,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25所学校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株洲市茶陵县湖口中心小学等112所学校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中小学网络联校”,湘潭大学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对加快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进程的重要推动作用,切实担负起各级各类“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各市州教育局在今年年底前要启动实施市州级 “工程”,推动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全方位展开。未启动本级相应“工程”的市州,不得申报2016年度省级“工程”示范项目。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特别是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起区域内省级和市州级“工程”入选示范项目的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支持政策、确保经费投入、加强督促检查,要及时公布各项目示范工作任务落实、创新应用及示范推广进展情况,形成分工明确、配合紧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各“工程”入选示范项目要在申报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专家实地考察提出的意见建议(各入选示范项目的专家指导意见单独下发),进一步强化示范基础,认真梳理示范创新点,充实完善示范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工作目标、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责任主体、创新成果等,确保示范工作有序推进。请各市州、各高校汇总和审核本地本校“工程”入选示范项目的示范工作方案后,于
四、为确保“工程”实施绩效,省本级财政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将对“工程”入选示范项目安排资助经费,重点支持各项目进行示范推广和引领辐射。其中,对每个“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县”安排200万元、每所“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安排50万元、每所“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中小学网络联校”的“网络主校”安排50万元、每个“湖南省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示范网络学习空间”安排0.5万元,今年按60%的比例安排首期资助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应对“工程”入选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各“工程”入选示范项目要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在“工程”入选示范项目在进入示范期中期时,我厅将对所有入选示范项目组织中期评估,重点评估各入选示范项目的创新应用情况及示范推广成效,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示范引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取消示范资格;对创新应用效果较好的单位,将同意继续示范并安排后续资助经费。
附件: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入选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