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7-04-05 00:00 作者:市职成科 来源:益阳教育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关于到2010"建设50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精神,为建设一批"定位准确、模式先进、条件配套、特色鲜明、就业优势明显"的中等职业学校,促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一、       办学定位

1、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为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办学方向。

2、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一定科学文化素质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3、人才培养模式先进。坚持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学校主体专业实行了校企合作,依托主体专业兴办相关产业,或与企业合作兴办产业;学校主动开展应用技术推广和咨询;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订单式"培养比例达到在校生的30%以上。

二、专业建设

1、专业设置符合市场需求。建立了由教师和现场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所设专业进行了充分的市场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建立在良好的市场就业基础之上,毕业生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去向;建立了面向市场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每年进行一次人才市场调研,适时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证毕业生有较强的市场适应性和岗位针对性。

2、有一支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专业带头人队伍。主体专业有3名以上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带头人,其中有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其他专业有1名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能够在专业设置、专业教学计划制订、教研教改、校本教材开发、应用技术推广与研究等方面起到带头和把关作用,对本专业其他教师的培训提高起到指导作用,获得省内同行的认可。

3、专业建设有特色。学校形成了1个重点建设的专业大类,形成了2-3个主体专业,有1个以上省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主体专业在同类学校中具有明显的办学优势,且每个专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300人以上(农林、地矿类和特殊行业的专业150人以上)。

4、形成了以职业岗位和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专业课程体系。专业教学计划与职业岗位相适应、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有1门以上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根据行业企业标准,调整专业课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主体专业形成了以职业岗位作业流程为导向的教学模块,实行了模块式教学;编写适合本校使用的专业课校本教材,近三年编写专业课校本教材10本以上,其中有正式出版并在校内外推广使用的专业课校本教材。

5、形成了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专业教学方法。专业教学方法符合"教、学、做合一"的原则,根据专业特点,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法;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课的授课时数不低于专业课授课时数的50%(文科类专业不低于30%);制订了完善的包括教学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实习等环节的学生实习教学方案,学生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精心组织并实施毕业实习环节,毕业实习结果以学生作品为主,辅以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报告,毕业作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6、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实验实训设施设备。每个专业有相应的实验实训室,并按部、省颁《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或专业教学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的项目达标率和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100%,设施设备价值达标率80%以上、完好率90%以上;专业实验实训室能模拟生产一线或就业岗位环境,把单个实验实训室建设向综合性、创新型实验实训室发展,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每个专业开设1个以上综合实训项目;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7、注重应用技术研究、技术转化与推广。学校重视专业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工作,成立了学校应用技术研究领导小组,近三年主体专业和省级精品专业有应用技术研究项目1个以上,并反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市场应用前景;学校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横向合作机制,有1项以上的研究项目;建立了应用技术咨询、推广机制,在当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学校用于应用技术研究、推广的经费占学费收入的3%以上;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0篇以上。

三、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了面向市场办学的教师管理机制。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和合同管理,形成人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教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了与绩效挂钩的、明显向一线教师倾斜的教职工分配制度。

2、制订并实施在职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制订并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方案,建立了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培训专业课教师的机制,专业课教师每学年到企事业单位参加专业实践的比例30%以上,时间30天以上,每三年到企事业单位轮训一次,学校承担"双师型"教师培训的全部经费;制订并实施教师学历提升方案,学校承担学费的50%以上,学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全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并与所教专业对口;制订并实施专业带头人和课程带头人培养培训方案,培养对象明确并形成梯队,有专项的培养计划和经费,有相应的奖励政策。

3、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和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教职员工与在校生之比不高于1:12.5,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6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不低于60%,外聘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20%以上、30%以下,外聘教师全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公共课、专业课教师80%以上达到本科学历,45岁以下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30%以上;实习指导教师全部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教师全部获得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

4、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重视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定期进行考核;近三年,教师无违法犯罪、体罚学生、败坏教师队伍声誉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现象发生。

四、德育

1、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德育工作队伍和制度健全;贯彻实施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按规定开设德育课程,提高德育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国家重大政治生活开展德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升旗制度、主题班会制度;建立业余党校和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确保德育活动的时间和经费。

2、德育工作针对性强。根据职业学校特点,突出德育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养成教育、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定学生成才的信念,适时解决学生自我认识不足、信心不足等问题;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环境意识以及职业道德意识,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敬业爱岗;制订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重交往礼仪和职业礼仪的教育与训练,形成了健康文明的就寝、用餐等生活习惯。

3、重视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有反映本校办学传统、办学特色的校训、校歌、校徽;领导班子形成了高效、廉洁、民主、务实的工作作风,教师形成了敬业、爱岗、爱生的教风,学生形成了勤奋、上进、守纪的学风;学生活动制度化、经常化,每学年举办一次文化艺术节、技能节、体育节,学生全员参加;指导学生建立学生社团,学生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向上;校园整洁、绿化美化,建设适量的能反映学校传统、当地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的雕塑、壁画和宣传标牌,学校建有便于开拓学生知识面的文化长廊、阅报栏,形成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的氛围。

五、基础设施设备

1、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校园(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占地面积农村学校不少于15万平方米,城市学校不少于10万平方米;班班有标准教室,并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87)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的要求;每个专业都有能进行项目教学的专业教室;有独立的实验实训楼,每个专业实验实训工位至少能满足一个教学班同时实习实训的需要;有独立的图书馆,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分别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20%和在校生总数的10%;有独立的学生公寓,住校学生床位率达100%;有独立的学生食堂,座位不低于住校生的30%;有规范的能满足学生需要的澡堂、厕所。

2、公共教学设施设备配套。每间教室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有 1000M 主干和 100M 到桌面的校园网,校园网以宽带接入方式和互联网相联,并连接到所有科室、教室、寝室,实现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的信息化;教学用计算机生均0.2台以上;100座以上独立的多媒体教室4间以上;50座以上语音室6间以上。

3、有满足需要的图书和报刊。适用纸质图书藏量生均不少于30册,专业图书达到60%以上,年增加纸质图书生均不低于20元;有一定数量的电子图书,有电子阅览室,能同时容纳100人以上上网;报刊种类200种以上,其中专业报刊达到50%以上。

4、有满足需要的体育设施设备。有室内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有  400 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平均每5个班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羽毛球场),室内乒乓球台10个以上;有符合《体育教学大纲》需要的设施和器材。

六、常规管理

1、管理体制符合现代职业教育规律。公办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章程和学校管理委员会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团、工会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体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决策民主,管理科学。

2、形成了面向市场的教学管理机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课程内容和课时比例,按照行业企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形成了教学内容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的教学管理机制;形成了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学、教师管理制度;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开支占学费收入的30%以上;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各科教学任务,教学常规管理严格,实习管理到位;教材征订渠道规范,使用的教材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不使用盗版教材。

3、有针对性地开展教研教改工作。学校成立了教研教改机构,有专职人员,有专项经费,经费达到学费收入的2%以上;开展了中等职业教育教育教学规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教学改革、课程体系改革、职业指导教育、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研究;近三年有国家或省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1个以上,有一定数量的校级立项课题;有教研教改成果在校内推广、效果比较明显;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0篇以上,中青年教师年人均论文0.2篇以上;不断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课堂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比例达到60%以上,教师能制作多媒体课件的比例达到80%以上。

4、形成了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与发展的管理机制。每个实验实训室和实训基地课余向学生周开放时间10小时以上,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开展探究式实践活动和专业技能训练;图书馆周开放时间45小时以上;室内体育设施和器材课余向学生周开放时间20小时以上,双休日全天候开放。

   5、形成了与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相适应的学生管理制度。从职业教育的办学需求出发制订并实施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落实学费收入的5%用于贫困生资助的规定,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建立扶贫帮困基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费实行减、免、缓,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6、形成了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学生宿舍、食堂管理制度健全,不以赢利为目的;认真贯彻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医务室和专职校医,经常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和卫生检查;财务管理严格,定期接受财务审计,无违反财经纪律和乱收费现象。

7、形成了完善的学生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在日常管理、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各项重大活动、饮食卫生、宿舍管理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安全工作规章;认真贯彻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各个环节明确了安全工作责任人。

8、依法依规办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不发布虚假广告、不买卖生源;专业设置合理、科学、客观,审批手续完备;无乱办班、乱招生、滥发文凭等现象;切实保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七、职业指导

1、职业指导机构和队伍健全。学校成立了就业指导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2、重视并加强职业指导教育。将职业指导作为各专业的必修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讲座和相关的实践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帮助学生了解就业政策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有效推介毕业生就业。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开展就业服务工作,与相关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联系,形成了毕业生稳定、有序、灵活的就业渠道和网络;及时跟踪反馈毕业生就业信息,为毕业生再就业提供服务;密切与劳动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行业企业和人才市场的合作,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和职业中介一体化的经验。

八、质量、效益与特色

1、学校成为区域内初等(乡镇农校等职业培训机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指导中心、实习实训中心、教师培训中心和职业资格鉴定培训中心;在同类学校中具有一定的社会声誉,学校对区域内初等、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就业指导、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和其它学校实现共享,每年接受一定数量的外校学生到校实习实训;根据区域内教师培训需求,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为区域内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供服务;主体专业和精品专业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或行业企业资格证书授权认证点或职业技能培训点,成为行业企业和区域内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形成了专业品牌。在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中形成了一至二个品牌专业,毕业生具备技能型人才的基本素质,全部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认证证书,其中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率50%以上,毕业生规格符合企业技能型岗位的需要,毕业生获得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毕业生当年就业率90%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80%以上,上岗起薪点明显高于一般专业;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名师队伍,在同类学校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开发了本专业领域专业课教材,具有较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的吸收、消化和推广能力,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

3、学生文明、守纪、严谨、勤奋,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学生到课率98%以上,校内考试考核合格率90%以上;在评估或质量抽查中,公共课、专业课合格率90%以上,专业技能合格率80%以上;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资格认证获证率90%以上,其中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获证率15%以上;近三年无违法犯罪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学校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毕业生当年就业率90%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70%以上;学生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和就业待遇有明显优势;社会用人单位对近三年毕业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评价满意率90%以上。

5、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学历教育在校生3000人以上;多渠道、多层次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班,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

九、领导重视和经费投入

1、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制订并实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关心支持学校发展,帮助学校及时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氛围。

2、学校举办者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包括国家规定的津补贴),教职工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标准。

3、基本建设经费按学校建设规划落实到位,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学校)创建所需经费学校举办者投入的比例不低于50%

4、学校举办者保证基本公用经费拨款,学杂费等办学收入全部由学校使用,没有冲抵财政拨款,没有截留或挪作他用;当地有关部门无对学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

十、申报及管理办法

1、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由学校举办者提出申请报告,按属地原则,经市州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于每年5月底前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时需提交申请报告和学校建设规划,建设规划根据《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所规定的内容,分项明确建设目标、措施和建设经费,建设周期不超过三年;学校举办者应根据建设规划逐年落实建设项目和建设经费。

2、省教育厅对项目立项进行评估并发文确认,被确认为项目建设学校的,省教育厅根据学校建设情况分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项目建设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凡未按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建设项目的,取消项目学校资格。

3、项目建设完成后,省教育厅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合格的授予"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称号,获得称号的学校,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4、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代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最高办学水平,为省教育厅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的唯一称号,原有相关称号不再使用;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认定后,管理体制不变。

5、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评一次,学校管理、办学水平明显滑坡的学校取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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