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全市违规办学行为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08 07:34 作者: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 来源:益阳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 阳 市 教 育 局


益阳市教育局

关于全市违规办学行为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通报

(第二期)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5 月 8 日,全省召开了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各中心学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随后,市、县两级开展了积极的动员部署,各地也采取了相应的整治行动。根据“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整治工作要求,市教育局整治办组织了多次调度和暗访,现将全市违规办学行为整治行动5-7月份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5-7月执纪问责情况。今年5-7月,全市共发现中小学违规办学问题25起(受理举报24起)。共立案7起,其中中职违规招生问题2起、违规补课问题5起(市直学校1起、赫山3起、资阳3起)。立案查处教师7人(其中赫山4人、资阳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7人(其中赫山4人、资阳3人),共追缴违规资金2.07万元、清退违规资金1.6万元。

2.1-7月查处违规补课行为情况。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是今年整治行动的重点,今年1-7月,全市共查处违规补课问题立案13起,涉及在职教师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3人。

其中自5月8日全省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以来,查处违规补课行为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6人(其中赫山市、区联合查处3人,资阳自查3人)。因以上6人在《益阳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益教发[2019]5号)印发之前,故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同时,责成相关区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追究责任。其落实情况于8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违规办学行为整治办。

二、主要问题

1.违规办学行为依然存在。各地在教育教学常规、招生编班、征订教辅、收费补课、学生食堂、扶贫领域、校外培训机构、中职招生办学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违规问题,顶风违纪者不乏其人,群众意见很大。

2.整治力度不大。部分区县(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管理不严,问题不少,却整治力度不大,充当和事佬,甚至应付了事。或不善于发现问题,或对存在的问题查处不严,不敢执纪问责,部分案件是由市级部门查处的,部分是市级查出后交由区县处理的,部分是市县两级联合查处的,真正县级部门独立查处案件少。有的由市级部门查出违纪事实交办了,县级部门迟迟做不了处理结论。特别是5月份整治行动以来,除资阳、赫山两区查处了案件之外,其余5个区县(市)没有立案查处1起违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整治违规办学行为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需要,是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规范办学行为是办好教育、保障教育正常秩序、维护教师形象的基础性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一环,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整治违规办学行为取得实效。

2.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各地各校要通过自我检查、集中排查、交叉检查、暗访督查、受理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利用暑假等重要时段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办学、违规培训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查处到位,形成震慑。市整治办将加大暗访力度,着重关注不理不作为问题;至7月底凡没有自查案例的,将对区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分别进行约谈,并将约谈情况通报给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将报请纪检部门问责。

3.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市整治办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及时收集各类线索和各地月报情况。各地开展整治行动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要明确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整治办要安排专人负责联络和信息上报工作。请各区县(市)将《湖南省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整治行动月报表(8月)》、8月份整治工作小结和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结果于8月28日前报市整治办,联系人:曹仁辉18973718119,1285311173@qq.com。

附件:1.益阳市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分名单(第一批)

2.2019年5-7月益阳市中小学违规办学整治行动执纪问责情况统计表

3.湖南省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整治行动月报表(8月)

益阳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日


附件1:

益阳市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分名单(第一批)

刘勇,南县中鱼口镇班嘴中学教师;刘道章,南县立达中学高三语文老师,兼教务处副主任;孙华,南县三岔河中学数学教师。3人于2019年3月24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旭辉藏郡小区居民楼内违规有偿补课,被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市教育局联合调查组当场查实。刘道章、孙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晏勉力,益阳市实验小学数学教师,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利用放学期间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2019年3月被查处,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上交资阳区财政。

郭小林,益阳市实验小学数学教师,2018年9月以来在学校附近家中开展有偿家教家养,2019年3月被查处,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上交资阳区财政。

刘开宁,桃江县桃花江镇一中数学教师,2018年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在自家客厅和教室违规收费补课,2019年4月被查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刘超能,桃江七中数学教师,2019年2月租用县城地下车库办班补课,2019年4月被查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张朝晖,箴言中学在职教师,2019年5月在朝阳国际实验学校违规兼职取酬被查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曹玲英,资阳区国基实验学校教师,违规向校外培训学校介绍生源,纵容和参与违规补课,2019年5月被查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张虹,资阳区新桥河镇河坝小学数学教师,2018年下学期开始,利用放学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2019年6月被查处,违规收费全部退还学生,张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郭武,益阳市六中初中部数学教师,2018年9月开始,违规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2019年6月被查处,违规收费全部退还学生,郭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刘军,赫山二小数学教师;袁爱平,赫山二小语文教师。2019年6月在校外培训机构为学生进行作业辅导并取酬被查处,刘军受到记过处分,袁爱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13名教师系《益阳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益教发〔2019〕5 号)印发之前被查处。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南县教育局责成立达中学免去刘道章教务处副主任职务。同时,责成相关区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追究责任。


附件2:

2019年5-7月益阳市中小学违规办学专项整治执纪问责情况统计表

项目

单位

立案数

处分人数

其中

在职教师

违规补课

民办培训机构违

规办学行为

中职违规招生

食堂违规问题

扶贫领域

违规问题

安化

0

0

0

0

0

0

0

桃江

0

0

0

0

0

0

0

南县

0

0

0

0

0

0

0

沅江

0

0

0

0

0

0

0

资阳

3

3

3

0

0

0

0

赫山

3

3

3

0

0

0

0

大通湖

0

0

0

0

0

0

0

市一中(含益师艺术实验学校)

0

0

0

0

0

0

0

市中心幼儿园

0

0

0

0

0

0

0

市特校

0

0

0

0

0

0

0

朝阳国际

0

0

0

0

0

0

0

总计

6

6

6

0

0

0

0

附件3:

湖南省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整治行动月报表(8月)

填表单位(公章):                 填报人:             数据统计:自8月1日至8月31日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整治项目

违反教育教学常规

违规招生编班

违规征订教辅

违规补课

中职招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具体内容

违规开课设节,未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随意提高教学难度或加快教学进度

违规布置作业,超量、超标布置作业

违规举行统考

在校学习时间过长,未严格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和睡眠时间

组织学生参加违规举办的竞赛活动

违反招生计划

违规跨区域招生

违反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或以考试、竞赛等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和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利用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

举办重点班

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等费用

违反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

违反教辅征订“自愿订购”“公示公开”“规范流程”等要求

学校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学校举办学科培训班和学科培训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培训学校和培训班,将校园、校舍出租办校、办班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初高中学校或教师以进场费、宣传费、推荐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等名义,违规向职业院校及其招生人员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的费用

排查学校数(所)

发现问题数(起)

查处问题数(起)

处理人数(人)

请各区县(市)将《湖南省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整治行动月报表(8月)》、8月份整治工作小结和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结果于8月28日前报市整治办,联系人:曹仁辉18973718119,12853111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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