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校车安全常识 守护学生人身安全
发布时间:2024-09-23 15:56 作者:安管科 来源:益阳市教育局安管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常识即社会对同一事物普遍存在的日常共识。现就校车安全方面的常识进行归纳梳理,真正使校车安全常识“10条”入心入脑落到实处,真正守护学生人身安全。

  一是寒暑假期校车停运,开学重新投入使用,启用前应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切勿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是校车在乡村公路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三是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时应当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学生及其他人。

  四是校车驾驶人一定要谨慎驾驶,遇雨天泥泞道路或者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请注意观察路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超速、争道抢行,切勿在山区道路随意停车。

  五是上下学高峰期间,校园周边学生较多,路面秩序较为复杂,广大校车驾驶员要听从交警指挥,谨慎驾驶,切勿超速、抢行。

  六是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七是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八是学校、家长和全社会均应监督校车安全,杜绝没有合法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杜绝没有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校车。

  九是乘车时,同学们要遵守随车照管人员的规定,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更不要在车内打闹嬉戏。

  十是下车时,同学们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不要在道路上站立、追逐。横过道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两侧交通情况,安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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