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教育局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益阳市新闻出版局印发《益阳市教育乱收费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市直学校:
经研究,现将《益阳市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教育局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益阳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3月20日
益阳市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的《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对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以及《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现就全市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市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聚力攻坚克难,进一步压实各地各校教育收费主体责任,坚决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整治重点
(一)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中小学校违规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收费,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并收费;违规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中小学校违规通过家长委员会,利用学校场地和师资力量进行补课收费;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
(二)以教育信息化为名乱收费。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数字教育资源;违反“双审核制度”,擅自引进各类教育APP和视频课程,以自愿为名、通过学生或家长直接支付企业(商家)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等乱收费;以“公益项目”为名,企业进入校园推销平板电脑或数字教育资源,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等乱收费;违反“双审核制度”,擅自合作建设智慧校园,以一卡通形式、以家委会名义或要求家长、学生直接支付企业(商家)等强制或变相强制办理电子学生证、校园卡、通讯卡、学生出入即时信息服务、学生成长报告服务、班牌留言服务等教育APP乱收费;以校园安全为名违规强制购买门禁卡、门禁APP或视频监控等乱收费。
(三)组织学生购买校服乱收费。违反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校服;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二次送检费用;校服质量把关不严,校服价格高于市场同类型服装平均价格,质价不符;采购校服未按要求进行校服采购公示;学生自愿购买校服需代收费的学校,违反代收费管理规定,委托家长委员会收取校服费,收费未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不通过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进行管理和核算;学校和教师利用职权便利从中索取回扣或擅自提价牟利;未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确有折扣的,未按要求全额返还交费学生。
(四)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违规提高学费标准,违规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委托培养费等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与学历教育挂钩等方式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将培训费与学费捆绑收取问题;未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进行统一核实、统一管理,违规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收代缴和上缴前分配;校外教学点违规变更学费标准或自立收费名目搭车收费、捆绑收费。
(五)民办学校乱收费。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转学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行为;民办学校违规跨学期或学年提前预收学费、违规捆绑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执行退费政策、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问题;民办学校未按程序、未按时限违规随意上调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诱导学生家长;各有关部门或个人与民办学校进行利益输送,为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违规提标、违规收费等提供便利。
(六)其他教育乱收费。中小学食堂强制学生搭餐,违规乱收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学生营养餐采购管理中的乱收费牟利;学生“被暗示”或“被自愿”在指定书店、APP上征订“一教一辅”目录外的资料;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购买商业保险,超标准或超范围违规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违规收费;中小学、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摊派、捐资或者组织收取违规费用,并用于添置班级公共物品、购买教师节礼物、收取作业批改费等;有关部门、单位向学校摊派任务、打招呼,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学习用品、报刊杂志、其他服务等乱收费;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违规审批进校园事项,向进校园机构进行利益输送,为乱收费行为提供便利。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底前完成)
1.制定方案。根据《益阳市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商本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梳理本辖区教育收费情况,摸清底数,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区县(市)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市直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区县(市)、各市直学校工作方案于3月30日前,报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简称市治理办,下同)。
2.部署启动。各区县(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和各市直学校要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自查自纠(2023年5月底前完成)
1.情况摸底。各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牵头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组织学校及有关单位如实填写《教育收费摸底清单》(附件1),各区县(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收集汇总后,于4月25日前统一报送市治理办;各市直学校《教育收费摸底清单》于4月25日前直接报市治理办。
2.自查自纠。各地各校要严格对照整治工作重点,对2020年9月份以来的有关情况开展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对教育收费政策执行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机制不健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清查教育收费违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重点摸清本辖区本单位教育收费问题底数、建立问题清单、确保全覆盖,不留盲区死角;对梳理出的问题,要逐项分类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要建章立制,按照废除一批、制定一批、完善一批的要求,加强教育收费制度体系建设;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本单位纪检部门移送,其他人员移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排查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材料须由经办人、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上报材料须经单位及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认真撰写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实事求是填写《教育收费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2),各区县(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收集汇总后,于5月26日前,统一报送市治理办;各市直学校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26日前直接报市治理办。
(三)检查督导(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实地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各地各校深入开展重点问题整治,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瞒报漏报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将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对市直学校开展收费检查,并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开展所辖学校的收费检查,特别是加强关键时间节点、薄弱环节和民办学校的收费检查,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检查全覆盖制度。
(四)总结整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1.市治理办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
2.市治理办及时收集整理各地各校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并督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全面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3.各区县(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各市直学校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23年12月4日前报送市治理办;市治理办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省治理办呈报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教育乱收费问题破坏教育公平、侵害群众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委、省(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各地各校要扛起政治责任,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对教育乱收费问题“零容忍”,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开展问题排查,突出靶向治疗,做到抓常抓长、标本兼治,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市教育局作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召集人,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专项整治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教育收费监督检查。调整完善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教育局依托市治理办,设立整治工作专班,配强工作力量,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区县(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各区县(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支持。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省、市做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员配备,加强沟通协调和分析研判,及时向市工作专班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和指导,积极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须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联络员,具体名单、联系电话(见附件3)于3月24日前报市治理办。
(三)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市教育局、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四方责任,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市教育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新闻出版局,负责统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各校深入推进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压实区县(市)专项整治属地监管责任,市教育局要联合相关部门负责属地学校的监督,对教育收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标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压实各级各类学校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家长权益;要对照整治工作重点,从严从实开展自查自纠、真纠真改,做好风险预警,强化整改落实;完善教育收费制度,做好收费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四)加大查处力度。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广泛归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市长热线、教育阳光服务平台、举报电话和邮箱等乱收费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督办查处,对重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定期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完善乱收费问题的认定标准,分类研究提出整治措施;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查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加强与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贯通联动,定期向驻局纪检监察组移交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协同相关部门加强舆情监控,建立上下贯通、快速反应的舆情处置机制。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联合发改、财政、市场监管、新闻出版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认真开展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参照省、市做法,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教育、发改、财政、市场监管、新闻出版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制定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相关制度。各区县(市)要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做好正面引导和警示提醒,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联系人:(市治理办)王雁云;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西路685号;联系方式:0737-4216916;邮箱:157988563@qq.com。
附件:1.教育收费摸底清单
2.教育收费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
3.各区县(市)和各市直学校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