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九长齐抓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1 16:19 作者:曾浩 来源:沅江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本网讯(通讯员 曾浩)防范中小学生及幼儿溺水,事关广大学生及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与社会稳定。当前,正值暑假,中共沅江市委、沅江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建立市、镇两级协同,部门密切配合,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体系,坚持九长齐抓,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及幼儿防溺水工作责任。

一是“市长”。市委书记、市长对全市防学生溺水工作负总责;市委专职副书记和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负责全市防溺水工作的组织、调度;市级领导督促抓,市级领导经常到所分管或联系的部门、 镇(场、街道)检查、督促、指导防溺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责令整改。

二是“局长”。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协同抓,纪监、宣传、组织、政法、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公安、应急管理、卫健、交通、林业、民政、文旅广电、团市委、妇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行业责任制,安排专人做好职责范围内防溺水工作。

三是“镇长”。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镇场长(街道办主任)对本镇(场、街道)防溺水工作负总责,组织、调度各方力量,严格落实“十有”(有班子、有方案、有宣传、有责任、有台账、有整改、有经费、有巡查机制、有警示标牌、有奖惩机制)工作制。

四是“村长”。村委(社区)干部包干到组,组织组(社区)上的党员干部、志愿者经常串门走访,做好有学生家庭的防溺水宣传,特别是在非上学时段、高温时节、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带领村组干部在本村水域巡查,及时劝阻学生下水,在本村(社区)水域附近设立警示标牌。

五是“组长”。组织党员、志愿者对有学生特别是有留守儿童家庭、单亲家庭,经常走家串户,一一上门宣传,提高监护人和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发动群众参与防溺水工作,节假日和暑假每天在本组巡查两次以上。

六是“河(湖)长”。督促各河(湖)段将防范学生幼儿溺水纳入巡河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劝阻学生下水,发现问题及时向镇(场、街道)交办整改。

七是“校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对学生幼儿在校期间防溺水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负责抓好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和引导,建立健全学生请假、缺勤等管理制度,带领学校行政、教师参与防溺水轮流值班巡查,每天到学校周边水域巡查,及时教育劝阻学生私自下河游泳。暑假期间中心学校组织学校行政、教师巡查本镇(场、街道)所辖水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镇(场、街道)整改。

八是“班长”。班主任和教师把防溺水教育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加强防溺水教育,认真落实学生在校期间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制度和假期行为状况打卡管理制度。加强家校沟通,督促、指导家长做好学生非在校时间防溺水教育和监管。

九是“家长”。落实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陪伴,随时掌握孩子动向,教育并禁止孩子私自下水。

九长齐抓工作措施的实行,将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织密防溺水安全防护网,有效防止溺亡事故发生,为全市中小学生及幼儿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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